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扎实推进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推动武汉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支撑中部、辐射全国、融入世界”的创新发展增长极,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扛牢武汉担当。
到2026年,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显著增强,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5件;在汉高校院所与武汉经济社会深度融合,高校输出到本地企业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10%,国家和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培养和引进人数达到18000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4%;具有武汉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20%和54%。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教融合发展行动
1.推进特色学科建设。开展在汉高校学科专业与区域发展需求匹配度评估,优化调整学科专业布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做强集成电路设计、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学科专业,新设一批技术经纪、科技投资、工业设计等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学科专业。出台支持市属高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打造紧密对接产业链的“一院一特色”学科专业(群)。(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属各高校)
2.推进产教人才流动。深化产教融合育才,建设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等校企协同育人平台20个左右,打造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深入实施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实施“校企双进”工程,组织“科技副总”进企业、“工程师”进高校,推动高校与企业开展技术合作、人才联培。鼓励知名企业家和杰出校友反哺教育发展,探索推广武汉大学“雷军班”等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武汉工匠”培育计划,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拓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新载体新模式。(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创新局、市财政局,市属各高校,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长江新区管委会,下同〉)
(二)实施产才融合促进行动
3.发挥用人主体作用。聚焦我市重点产业,依托高水平大学、一流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等载体,每年引进和培育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各领域专项人才等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8000名左右。加快建设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引进一批国外资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青年人才,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服务产业升级。(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创新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4.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完善“武汉英才”认定支持体系,实施特别人才引进专项,构建顶尖人才认定“快速通道”。优化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行动。设立武汉人才联络站,积极引导人才回流。深化“学子聚汉”工程,每年提供优质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吸引留汉来汉就业创业大学毕业生30万人以上。加强人才安居及生活保障,打造高品质人才社区,建设“武汉科学家之家”,提档升级“武汉青年人才之家”。做大做强武汉人才基金,发挥“以财引才”作用。提升人才服务便捷化水平,升级武汉人才卡,建立全市集中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到2026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430万人。(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委金融办,市人社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三)实施创新策源筑基行动
5.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实验室体系。集聚发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推进8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和提高开放水平,有序开展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预制,争取入列国家专项规划。加快汉江国家实验室建设,推进在汉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加强战略前沿领域原始创新布局。支持湖北实验室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参与“尖刀”技术攻关工程,对接产业重点需求,推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大对湖北实验室服务保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要素供给和考核评估,建立“有服务保障单位、有跟进支持基金、有产业对接平台”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
6.提高科技创新平台能级。建立以“用”为导向的平台评价体系,引导创新平台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推动数字建造、智能设计与数控等2家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高效运行,每年建设10个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面向高能级创新平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创新平台结合产业和企业需求开展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到2026年,高能级创新平台转化重大科技成果3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7.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载体。推进“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建设,提供一站式、高质量科技数字化服务。每年建设10家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打造一批具备技术研发、中试熟化、检验检测等功能的综合服务载体。推动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鼓励多元主体新建各类众创孵化载体,建设一批未来产业孵化载体,引导现有众创孵化载体专业化转型升级。完善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梯度实施初创科技企业育苗、小微高企跃升、骨干高企瞪羚、领军企业引领计划。到2026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300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核心技术突破行动
8.加快构建产业创新矩阵。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打造产业创新矩阵,促进“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支持细分领域领军企业牵头建设新型柔性研发机构,打造10个以上产业创新联合实验室,以创新链协同支撑产业链发展和供应链安全。每年实施10个科技重大专项,采取“揭榜挂帅”方式支持骨干企业开展攻关,推动解决“卡脖子”难题,形成“杀手锏”技术和竞争性产品。支持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每年实施100个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企业围绕关键元器件、基础材料、先进工艺等打造主导产品。聚焦优势产业、新赛道新领域等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投入市场应用和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9.加快推进应用场景建设。各区聚焦优势产业或者未来产业形成2—3类场景机会清单,大力引进企业、产品、设备、成果、技术等,以场景需求牵引产业发展。市属国有企业围绕主责主业,在技术创新、工艺改造、产品升级、企业管理等方面挖掘场景机会;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常态化发布场景清单,建立创新成果对接机制,在场景应用中提供资金、资源等支持,加快场景创新落地。持续推进数字应用场景开放,重点打造一批数字经济标志性场景。(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市卫健委、市政府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国有企业)
10.加快优化创新空间布局。因地制宜打造“两个一百平方公里”工业园区,加快推进“工业上楼”,建设创新街区、创新园区、创新楼宇和创新创业特色小镇。布局建设环大学创新发展带,推进大学校区、创新园区和城市社区“三区”联动发展。高标准建设东湖科学城,争创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动光谷、车谷、网谷、星谷协同发展,促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以武汉新城为核心承载区,以光谷为龙头,联动江夏、洪山、武昌等区域)、车谷产业创新大走廊(以武汉经开区为核心承载区,联动蔡甸、汉阳等区域)、武汉滨江数创大走廊(以武昌区为核心承载区,联动长江沿岸江岸、江汉、硚口、汉阳、青山、洪山、长江新区等区域)三廊融通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教育局,有关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改革创新攻坚行动
11.深化科技教育人才体制改革。构建“大科创”工作新格局,完善市区纵向联动和部门横向协作机制。改革科技项目管理机制,赋予企业技术路线制定权、攻关任务分解权、参与单位决定权和经费使用自主权。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探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和“先用后转”模式。支持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考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时可将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对高校院所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科技人员,在业绩认定和考核评价中着重评价其对成果转化及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在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用好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周转池,支持重点用人单位引进使用海内外急需紧缺人才。(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委编办,市科技创新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12.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加强市区创投资金统筹,设立早期投资基金,形成300亿元规模天使基金集群,带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投创新。开发适应科技创新企业的信贷产品,建立科技创新企业“白名单”制度,支持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订单融资等信贷服务。建设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扩大科技保险覆盖面,积极开展成果转化保险、绿色保险等业务,增加服务科技创新企业数量和保额。做细做实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分层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上市。(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创新局,武汉投控集团、武汉金控集团)
13.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推动企业将先进专利技术转化为各类标准。到2026年,建设45家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建好国家光电子、节能环保等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力争每年培育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2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创新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武汉仲裁委办,各区人民政府)
14.融入国际国内科技创新网络。加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科技融通,举办长江中游城市群科技创新供需对接活动,每年共同发布绿色环保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50项以上。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吸引全球知名高校院所、跨国公司来汉设立研发机构。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企业、科技社团牵头发起和参与国际科技组织和项目、国际学术会议等。布局建设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到2026年,支持建设10家国际企业创新中心、10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科技创新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
15.培育创新创业文化良好氛围。支持举办中国5G+工业互联网大会、国际光化学技术与产业大会、“武创源”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英雄杯”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展会。推动出台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地方性法规,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加强对科技活动伦理审查和监管,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创新宣传,健全创新尽职免责、减责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到2026年,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20.3%。(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各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依托市推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全市科教人才统筹协调发展机制,在规划编制、经费投入、项目建设、环境营造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推进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发挥科教人才优势,邀请熟悉武汉科教资源与产业发展的院士专家、企业家等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为推进科教人才优势转化提供智力支撑。建立工作任务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科教人才优势转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评估、跟踪评价,根据评估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