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以公开遴选形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公开遴选项目。
(二)控制价(最高限价):本项目为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基准收费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响应单位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予以否决。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付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服务周期:入库机构服务有效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我院有权根据情况调整入库机构或重新遴选。
(四)服务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根据经营发展需求,聘请招标代理机构为武创院及其全资子公司业务需要进行采购的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五)特别说明
本次遴选为供应商备选库遴选,不构成采购承诺,我院不承诺入选后的年度采购金额。
二.响应单位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北政府采购网站备案。(提供政府采购网截图)
(三)业绩要求: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近三年(2021年至今)为科研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全资或控股企业提供过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提供招标代理年度服务合同或中标公示(公告));
2)近三年(2021年至今)招标代理的种类包括服务类(设计、监理等)、工程类、货物类(设备材料)采购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且提供招标代理的种类)。
(四)项目负责人要求:
1)从事招标代理工作十年及以上(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响应单位担任过为科研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全资或控股企业提供的年度招标代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招标代理年度服务合同或中标公示(公告)及对应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
(五)信誉及诚信要求: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响应单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本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单位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点本条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被否决。)
2)还需承诺以下内容,格式自拟:(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4)2021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的。
(六)提交《招标代理服务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申请文件递交说明
(一)时间地点
所有报名的响应单位,请于2024年6月18日上午10:30前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密封送至或邮寄至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药监路1号武创院本部大楼B座,迟到的文件不予接受。
联系人:申娟;联系电话:13971005476。
(二)相关要求:
1.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2份(一正一副),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封面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响应单位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响应函、报价表原件各一份,并另外装订成册、单独密封,封面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四、遴选程序
1、通过武创院官网发布遴选公告,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意向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17:30前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henjuan@whiiid.com.cn,我方收到邮件后回复确认,报名即成功。报名成功后方可进行后续投标工作。
2、所有报名的响应单位,请于2024年6月18日上午10:30前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密封送至或邮寄至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药监路1号武创院本部大楼B座,迟到的文件不予接受。
3、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我院组成评审小组,对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合格响应单位需大于或等于3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评分排名前2名的为我院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拟入库单位。
若合格响应单位少于3家,需重新发布公告进行补选或重新招标。
5、备选库名单确定后,在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官方网站(www.whiiid.com.cn)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公示期满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入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
7、入选单位收到入选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须来与我院办理招标代理协议签约手续。
五、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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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各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部分(30分) |
收费标准 |
20 |
响应单位承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每下浮1%得1分,此项最高得20分 |
保底收费 |
10 |
单个项目“保底收费”部分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评分基准价,响应单位的“保底收费”部分报价等于评分基准价的得满分;响应单位的“保底收费”部分报价高于评分基准价的,每高于评分基准价的1%扣0.2分,扣完为止;响应单位的“保底收费”部分报价低于评分基准价的,每低于评分基准价的1%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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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26分) |
企业资质 |
3 |
1.投标人曾经获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得1分; |
企业情况 |
3 |
响应单位同时具有ISO9001(GB/T1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GB/T2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GB/T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每缺少一个证书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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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4 |
近三年类似业绩满足遴选文件要求外,每多一项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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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业绩 |
9 |
1. 代理过科研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全资或者控股企业的控制价≥40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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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4 |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业绩满足遴选文件要求外,每多一项业绩得2分,最多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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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负责人曾经取得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招标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建筑类、监理类、造价类或其他技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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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44分) |
服务方案 |
10 |
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服务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周到性以及与本次需求的符合程度,作横向比较。服务方案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分工明确、符合本次需求的,得7-10分;有服务方案的、有分工的,得3-6分;有服务方案,得1-2分;没有的不得分。 |
服务质量承诺 |
10 |
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作横向比较。服务质量承诺内容具体,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并附具体可行的违约责任及相关承诺的,得7-10分;有服务质量承诺、可操作的,得3-6分;有服务质量承诺的,得1-2分;没有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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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体系 |
10 |
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质量控制体系,作横向比较。机构具有明确、完备的代理质量控制体系,且有针对本次采购事项提供有针对性的质量控制体系的,得7-10分;机构具有明确、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的,得3-6分;具有质量控制措施的,得1-2分;没有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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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服务 |
10 |
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增值服务,作横向比较。增值服务合理可行且具有特色的得5-10分;有增值服务的得1-4分;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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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 |
4 |
响应单位提供有效、合理的建议和可行措施,每项得2分,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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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各响应文件评分,并按下列公式确定各响应单位的评定分数:评定分数=商务得分+综合得分+技术部分。 |